私开机耕路犯法 民警释规追悔莫及
2017-11-17 09:43:56 来源:建阳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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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富到回龙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日,回龙森林派出所接漳墩林业站移交案件称漳墩镇姜地村一生态林地被人非法开路毁坏林木。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入户走访、调查取证最终确认了嫌疑人系漳墩镇姜地村横山自然村的村民吴某富。经依法侦查,在今年7、8月份,吴某富为了方便经营毛竹,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且未经林权所有人的同意,私自雇用勾机手在土名为“白石岩”、林班号为32林班5大班10小班的生态林山场开设机耕路,并将开路过程中遇到的林木挖倒在路边。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8.5123立方米,出材量6.8912立方米。 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吴某富认为自己要经营毛竹开路是必须的,而开路过程中会毁坏林木也是正常的,觉得自己未盗伐林木并无不妥,经过民警对其详细地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吴某富终于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且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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