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对照全国省市区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项目开展自评的通知
| 2017-07-21 16:48:02 来源:文明办 责任编辑:建阳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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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对照全国省市区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项目开展 自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各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驻潭单位: 根据省、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将于7月中下旬对我区新一届参评的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进行总评。为了客观反映各培育对象本届期文明创建工作,按照省、市、区文明委要求,参评新一届全国、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应对本单位届期内执行《全国文明乡镇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福建省文明单位(乡镇、村、学校、幼儿园、社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南平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南平市建阳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请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客观地填报各单位的自评结果,并提供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区委文明办电子邮箱:jyswmb@163.com,区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参照《南平市建阳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只需要提供纸质版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由考评组带回即可。省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单位名单见(潭文明委﹝2017﹞16号)文件,市、区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动态管理正负面清单单位名单见(潭文明委﹝2017﹞9号)文件。 联系人:黄志宏 联系电话:5827998 18960630718。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文明办 2017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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