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评选
| 2016-09-07 15:46:32 来源:建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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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和表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精神,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以激发更多的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参与慈善爱心助学事业,近日,我区开展“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工作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区扶贫开发协会“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的持续开展。评选对象为2014年以来积极参与建阳区扶贫开发协会“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据了解,区扶贫开发协会开展“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评选工作每三年为一届,第二届评选工作从2014年(2014-2016年)起,拟在2017年8月评选表彰。在评选条件上,对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慈善事业的活动,关心、支持我区慈善事业的发展,并在区扶贫开发协会“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中达到下列条件的将给予表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届捐助学金8万元以上;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每届助学3人(含),助学金6万元以上;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届助学2人(含),助学金4万元以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每届助学2人(含),助学金4万元以上。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未达到这一条件的由区扶贫开发协会评选表彰。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方法,接受社会监督,成立区“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区扶贫开发协会牵头,成员由宣传部、政府办、教育局、文明办、民政局、工、青、妇、工商联等助学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扶贫开发协会负责,区扶贫开发协会平时应做好每年助学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为助学评选推荐工作打下基础。“爱心点亮希望”评选对象人选经区牵手助学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初定后,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区扶贫开发协会“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区政府行文表彰,并颁发给单位和个人“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奖,以推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区扶贫开发协会“爱心点亮希望”牵手助学活动。(本报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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