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司法所被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2015-12-29 16:09:01 来源:建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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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2月22日,笔者在建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获悉,回龙司法所、崇雒司法所被建阳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首批获得该项荣誉的基层单位。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硬件设施不断得到完善、队伍不断得到充实、工作职能进一步得到拓展,工作特色和成效显著,特别是医患纠纷调处工作,不但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也成为我区综治工作的鲜明品牌。区司法局及各基层司法所对创建"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广纳意见,切实整改,成效明显,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要求。(王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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