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宋慈》之十九刊行《洗冤集录》
2015-12-17 10:06:10 来源:建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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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佑七年(公元1247年),宋慈调任湖南提刑。同年八月,陈韡出任湖南安抚使,兼制广西。他特聘宋慈为“大使行府参议官”,协助自己筹划湖南和广西的防务。 当时,广西南丹州与罗施鬼国正在争夺金矿,后者是地处川南与贵州西部的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南丹州谎称有蒙古军来犯,请求陈韡派兵增援。陈韡闻报后,准备派兵增援。宋慈劝阻说:“南丹州谎报军情,因为蒙古军绝不可能飞越大理、特磨(位于广西与大理间)二国,而直捣南丹州。”陈韡听取了宋慈的意见,没有派兵增援南丹州。不久,事实证明宋慈的判断是正确的。 在湖南任上,宋慈做了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他将已经脱稿的《洗冤集录》在湖南提刑司刻印出版,以供湖南境内的检验官吏参考。 《洗冤集录》是宋慈在总结前人法医检验经验的基础上编集成的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着,集法律规定、司法检验原则、司法检验程序规定和司法检验方法于一身。全书共五卷五十三目,七万多字。前有宋慈自序。卷一包括《条令》、《检覆总说》、《疑难杂说》等目;卷二至卷五分列各种尸伤的检验区别等项。《条令》目下辑有宋代历年公布的条令二十九则,都是对检验官员规定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其余五十二目,内容包括检验的法令及概说、疑难杂说、尸伤的征状和检验、应急抢救措施等,涉及解剖、生理、病理、诊断、治疗、急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等各方面的知识,分别论述了辨尸、尸变、凶杀、奸杀、自缢、假自缢、溺死、杀伤、火烧、服毒等几十种死因及其检验法,与现代法医学的范畴十分接近。 由于《洗冤集录》的实用性很强,所以一经问世就倍受欢迎,迅速流传开来。宋理宗在看过此书后,下令颁行全国,办理刑案的官吏人手一册。作为我国古代司法检验的权威着作,《洗冤集录》广泛而持久地流传700多年,在我国古代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洗冤集录》不仅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和应用,还传播到东南亚和欧洲国家。从十五世纪,该书先后传入朝鲜、日本、越南东南亚诸国和欧洲大陆,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9国21种文字。西方学者普遍认为:《洗冤集录》是“世界现存最古的法医学着作”,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1602年的《医生的报告》(欧洲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要早350多年,法医学始于宋慈。 1956年,前苏联教授契利瓦科夫在《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中将宋慈画像刻印在卷首,称“法医学奠基人”。从此,宋慈被世界法医学界尊为“法医学之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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