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讨薪”导致牢狱之灾
2015-09-16 13:55:36 来源:建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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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8日晚,建阳区公安局将口公安派出所依法对8月27日晚在武夷客运总站顶楼以扬言要跳楼来威胁项目方付款的非法“讨薪”违法人员胡某某等8人进行治安处罚,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武夷新区将口组团建设发展环境的良好秩序。 8月27日下午,曾在武夷客运总站做幕墙安装的胡某某与工友共8人到项目方某公司项目部,讨要幕墙安装的工资,项目方明确告知胡某某等人,他们所要的工资已经按合同足额付给了承包方,公司无需再付给他们工资,但胡某某等仍然继续在项目部讨要工资,在房东报警后,将口派出所民警到公司项目部,规劝胡某某等通过合法途径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助解决工资问题,但胡某某等8人不听劝告,并在胡某某的指使下,于27日晚8时许,到他们曾经务工过的武夷客运总站的楼顶,扬言不给工资就要跳楼,以此来威胁项目方按他们的要求付给款项。这一胁迫索取劳务款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建阳区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干警、消防战士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做好防范意外发生的准备,武夷新区领导、建阳区领导、建阳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及武夷客运总站的负责人轮番耐心劝导、稳定胡某等人情绪并劝说胡某某等人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先下楼依法进行协调解决,但胡某某一面安排人将通往武夷客运总站顶楼的楼道门堵住,一面继续顽固扬言不立即付给他们认为拖欠的工资和讨薪的路费7万多元就要集体跳楼。为防止胡某某等8人发生意外事件,该公司福州总部将胡某某等人自行认定并索要的劳务款和路费共76439元打入胡某某的银行卡里,胡某某等8人才从武夷客运总站的顶楼撤下。 8月28日,将口派出所依法传唤了相关人员和胡某某等8人进行调查,经过缜密的依法调查取证,认定胡某某等8人聚众跳楼相威胁达到“讨薪”目的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武夷新区建设发展环境的良好秩序,建阳区公安局决定对为首的胡某某给予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其他七名参与人员给予治安警告处罚。 在此,警方郑重提示:武夷新区正处在开发建设的关键时期,对于建设领域“恶意讨薪”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置,特别是对因恶意追讨行为引发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事件,坚决予以打击。如果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申请支付等合法途径追索,切勿像胡某某等人置法律于不顾,采取冲动、过激手段非法“讨薪”,以至于不但维护不了本来有理有据的权益,反而导致牢狱之灾。 (陈德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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