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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扒窃13元 被判拘役6个月

2015-06-15 11:19:47  来源:建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施柳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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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而两次入狱的张某,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近日,笔者获悉,张某因扒窃他人13元,被建阳区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拘役和1000元罚金。

2003年1月,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2年7月,张某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两次入狱的张某,出狱后仍然不思悔改。2014年8月4日,在建阳区一批发市场内,张某乘他人购物时,伸手盗走他人包内13元现金,当场被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综合张某的犯罪前科、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许锦艺 徐维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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