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视界下的提刑官》之九:四任提刑
2015-04-15 16:43:23 来源:建阳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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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佑二年(1242)到淳佑九年的七年时间,宋慈四任提刑官:广东、江西、广西、湖南。宋慈任职广东,巡历八个月,前后处理积案达二百多件。在赣州,宋慈行保伍之法,有效的扼止了私盐贩的动乱。任广西提刑时,宋慈考察边境,察访民情,走访马市。赴任湖南,正逢福建的陈韡知枢密院事、湖南安抚大使、知潭州,同时,节制广西军事。陈韡到湖南后辟宋慈为参谋,身份是——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在陈韡的建议下,上安边之策,将广西考察的边防设想条陈奏状。在湖南任上,宋慈还刊印了《洗冤集录》。 宋慈在湖南任提刑的时候,就听说两位强盗扶友嵩和扶如雷之名,他们抢夺了江州(今九江)统领官陶俊的官印,攻陷了永新,后来,居然在湖南当上了巡检官,在湖南衡州,一位叫皮千四的因为一个水车发生争执,结果导致群体性事件,众人集结,各执器械,杀死了一位叫杨百二的。官府让巡检扶如雷去追查,结果,扶如雷收取贿赂一千贯,循私枉法,事发后,官府进行查证时,扶如雷咆哮不伏,公然大声说:做官不如打劫自由。还说:无官更自由快活。 扶如雷是盗贼,他通过诈冒的手段当了官,既然当了官,食朝廷俸禄,又还谋划百姓的钱财。虎兕豺狼的本性,至死不改,与寻常的贪赃相比,实在是罪大恶极。宋慈查阅法律:各领寨官如果受财十五匹的,就要绞刑,扶如雷所受赃数超过了五十匹,死有余罪。而且,扶如雷两次谋杀朝廷命官,又拥有兵力,必须依法处置。 宋慈将案件上报后,大使行府的札子下来,认同宋慈所断的案由,判决: 扶如雷送湖南周路钤,决军杖一百,拘锁飞虎寨,永不疏放,并关枢院照应施行,非得朝旨,不许疏放,庶免使复出为恶。 意思是,在扶如雷脸上盖流放的印签后,再打军杖一百杖,然后,拘锁在湖南的飞虎寨服役,不得赦免,除了朝廷有特旨,否则,将无期徒刑,以免再外出为恶。 宋慈在江西担任提刑官即将离任的时候,听说了一件事。有一陈姓的家族,原来和一位叫杨子高的是至亲,后来,杨子高与陈姓一家出现了财物纠纷,杨子高倚仗势力,到一位姓孟的兵马统帅前诬陷陈家,结果,陈家的父亲被斩,财物被并入杨子高名下。陈家不服,到江西提刑司上诉,又印发了相当多的怨歌——类似于诉冤的大字报,四处张贴。 本来,宋慈离任在即,可以将此事移交下任,他没有,而是立刻追查。 又是黑恶势力。杨子高交结州县的长官,将一些罢免的吏人、流配的军人一起拉拢过来为他卖命,人多势众。 杨子高夺人的财产,害人的性命,掳人的妻子,对谁不满,就让谁家破人亡。他也知道宋慈即将离任,所以,在宋慈传讯他问话时,他就开始装病,一旦宋慈离任,他又可以为所欲为了。宋慈后来判案时说:(杨子高)迁延日子,巧避刑名,妆点疾病,图免鞫勘。 在查证的过程中,宋慈查出了杨子高集团的严重犯罪问题。 一、王元吉见到杨子高势力强大,于是倚靠于杨子高。王元吉因为有了后台,私自增长盐价,盐价是官控的,这是谋取暴利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此其一。其二,让儿子私自去贩盐,往来江右(江西),又是违法!其三,把官钱剪烂,掺沙铸钱,使沙毛钱流入湖南,这更是无视国法了。其四,害人性命,督促工匠制作沙毛钱,导致两个工匠投水而死;以盐船运行缓慢漂泊为由,殴打一位艄公,导致艄公跳河身亡;占据良人的女儿为妻,逼迫其父亲自杀。 二、杨子高是王元吉的后台,而杨子高的官员任命书居然是假的,宋慈调查到“告身批书,皆是揩洗书填”,就是用旧的别人的告身(官员任命书)涂改的。 案情太大了,“万口交怨,恨不食肉寝皮”,但百姓面对黑恶势力不敢说话。宋慈担心自己离任后事情更复杂,“停囚反以长智。兼其分遣爪牙,纷然求援,富有财力,可以通神,才一转身,必至漏网”,如果不及时审案,这些案犯将充分发挥他们的势力和财力,他们有通天的水平。宋慈只要一转身离任,就有可能漏网啊。 好一个宋慈,他立马根据查实的证据先判: 杨子高:但以其所犯三罪,其二尚未图结,兼以本人动称制司财赃尚有交加,且先决脊杖二十,刺配英德府牢城,差官录问,取服状先断。 在法:以恐惧逼迫人致死者,以故斗杀论。若元吉之犯绞刑,盖亦屡矣。恶贯已盈,岂容幸免,欲将王元吉决脊杖二十,配广南远恶州军。又再断,王元吉且照检法所定罪名,刺配广州摧锋军。 大宋提刑,还百姓以朗朗乾坤,可嘉可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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