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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的长坪村,是当地水稻、再生稻、油菜花“一田三熟”栽培模式的核心示范片,三月春至,千亩油菜花迎风绽放,建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把法庭搬进稻田花海间,就地化解一起因去年水稻种植回收引发的纠纷,奏响司法助农“调和曲”。
法院干警前往巡回调解现场。 农户刘某、黄某与当地某合作社签订水稻制种合同,约定实行保底收购。 受天气影响,去年水稻种子产量未达预期。按照合同约定,合作社仍需以每亩2200元的保底标准与农户结算款项。在回收种子并扣除相关垫付成本后,合作社仍拖欠两人种子款4.8万元及违约金。 2026年2月,两名农户先后诉至建阳区法院麻沙人民法庭。 眼看当前油菜花籽即将收割转入新一年的水稻春耕,为避免 “因讼误农”,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乡镇综治中心,启动“法院+综治中心”机制开展联合调解。
法官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花海旁、凉亭内,国徽高悬,调解员以乡音俚语拉近距离,农户与合作社代表也坦诚道出各自难处。 承办法官迅速找准“症结”:农户担心一年辛劳付诸东流,合作社则困于资金周转难题。 对此,法官与调解员对症下药、分头行动。承办法官向合作社释明合同履行、权利义务等法律规定,劝导其按实际产量、结合市场收购价一次性付清余款;调解员则引导农户体谅合作社困境,考虑产量下降实际,适当降低结算款,并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放弃违约金。 在“法理+乡情”双重发力下,双方逐步解开“心结”,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合作社现场一次性支付3.7万元种子款,两名农户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法官向周边农户进行普法宣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