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方学者对朱子文化的传承:鲁斋学派与静修学派
2025-12-08 11:12:46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传统上,一直都将南宋学者赵复(生卒不详,字仁甫,后人称江汉先 生,南宋乡贡进士)的北上,当作程朱理学在北方得到发展的一大转机。赵 复师承不详,时人以其学旨,将其归为程朱之门。赵复也的确对理学在北方 的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首先,他把程朱理学著作系统地介绍给了北方学 者。“先是,南北道绝,载籍不相通。至是,(赵)复以所记程、朱所著诸经 传注,尽录以付(姚)枢。”后来姚枢隐居苏门,将赵复所授之书尽行刊 刻,又与其他学者合作,将赵复所授诸经传注纂为《五经要语》,广为刊行, 大惠学者。其次,他还开启了北方书院讲学之风。赵复至燕后,杨惟中与姚 枢建太极书院,立周敦颐祠,以二程、张载、游酢、杨时、朱子六人配食, 选取遗书八千余卷,请赵复主讲其中。赵复以此为讲坛,公开传授程朱理 学。而太极书院则成为元代国立学校性质的书院制度的滥觞。最后,赵复为 北方建立了理学师承授受体系。姚燧说:“(赵复)至燕,名益大著。北方经 学实赖鸣之。游其门者将百人,多达材其间。”黄百家评论说:“自石晋燕 云十六州之割,北方之为异域也久矣,虽有宋诸儒叠出,声教不通。自赵江 汉以南冠之囚,吾道入北,而姚枢、窦默、许衡、刘因之徒,得闻程朱之学 以广其传,由是北方之学郁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赵复被称为“道北 第一人”。

赵复的著作今已不传,其学之详无从考见。赵复的学生,或仕或隐,后 来大都成为北方名儒。许衡(1209—1281,字仲平,后人称鲁斋先生,金河 内人)就是闻赵复之教后才从事程朱之学的。

(一)鲁斋学派

元人虞集曾高度肯定许衡对元初朱子学传播的贡献:“使国人知有圣贤 之学而朱子之书得行于斯世者,文正之功甚大矣。”

这个说法并非溢美之词,而是有所根据,许衡跟元世祖忽必烈有良好的 关系,同时,他长期处在国子监领导位置。忽必烈登基之前,许衡就受到他 的重用,被擢为京兆提学。忽必烈即位后,许衡又被召为国子祭酒。至元二年(1265),许衡入中书省议事,向忽必烈疏陈“立国规模” “中书大要” “为君难” “农桑” “学校”等“时务五事”,要旨是行汉法、重儒学。所谓行 汉法,就是釆用中国古代的礼乐典章、文物制度,即中原政治制度。至元六 年(1269),许衡受诏参与定朝仪、定官制。至元八年(1271),蒙古改国号 为元,忽必烈改授许衡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授蒙古贵族子弟,许衡欣 然受命,又请征弟子王梓等12人分处各斋为斋长。至元十三年(1276),受召与郭守敬修订“授时历”。许衡在元朝为理学“承流宣化”,被视为“朱子 之后一人”(明人薛瑄语)。在他死后,一些儒生对他推崇备至。元朝封他为 魏国公,谥文正。皇庆二年(1313),又从祀孔庙。

许衡的高徒姚燧对自己的老师有这样的评价:“先生之学一以朱子之言 为师,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时人亦说他“平生嗜朱子学不啻饥渴,凡指示学者,一以朱子为主”(《考岁略》)。明儒何瑭则评论说:“鲁斋 幼而读书,即有志于圣贤之道,后得考亭《小学》《四书》,乃尽弃故习,一从事于其间。故立身行己,立朝事君,……而不徒事乎言语文字之间;道以致用为先,而不徒极乎性命之奥。”

许衡之学有两个特点:一是以朱子为宗;二是重视致用。以下,我们就从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等方面来考察许衡对朱子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1.本体论

许衡哲学的核心范畴是“理”(亦即“道”)。“道是日用事物当行之 理”,“道者,天理之当然。”许衡对“理”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早年 他认为:“太极之前,此道独立。道生太极,函三为一。一气既分,天地定 位。万物之灵,惟人为贵。”

《汉书•律历志》有“太极元气,函三为一”之说,许衡所谓的“太极” 当即“元气”。许衡认为“道”在“太极”之前,这个思想不合朱子的哲学立场,在后者那里,太极是最高本体,不能说“道生太极”。许衡此时还没 有获读朱子的主要著作,这个观点可能来自他早年读到的王弼《周易注》。 在其思想成熟之后,许衡的表述可以看出更多朱子的影响,比如,他将 “理”或“太极”看作最高本体,如说:“天下皆有对,唯一理无对,便是太 极也。”有时又将阴阳二气与天道并提作“天道二气”。许衡认为,天道 就是阴阳二气的消长变化:“春夏秋冬,寒暑代谢,天之道也。”万物消长的过程就是阴阳二气聚散的过程:“凡物之生,都是阴阳之气合;凡物之死, 都是阴阳之气散。”

关于理气关系,许衡一方面认为,理气二者相即不离,他说:“事物必有理,未有无理之物。两件不可离,无物则理何所寓?”另一方面,又说: “凡物之生,必得此理而后有是形,无理则无形。”在回答究竟是理出于天 还是天出于理的时候,许衡说:“天即理也。有则一时有,本无先后。有是 理而后有是物。”这反映出他继承了朱子的有关理气无先后但在逻辑上理 在气先的思想。

在心、性、理的关系问题上,许衡说:“古之圣人,以天地人为三才。 天地之大,其与人相悬不知其几何也,而圣人以人配之,何耶?盖上帝降衷,人得之以为心,心形虽小,中间蕴藏天地万物之理,所谓性也,所谓明德也。虚灵明觉,神妙不测,与天地一般。故圣人说天地人为三才。”

以往有些学者根据这里的心“与天地一般”的说法,认为许衡主张心就 是天,其实不然。许衡讲心与天地一般,是在心与天同的意义上说的,看下面这段话就非常清楚:“人与天地同,是甚底同?人不过有六尺之躯,其大处、同处指心也,谓心与天地一般。”同样道理,许衡论天地人三才的这段话,意思是说,人之所以能与天地相配,是因为人心蕴藏了天地万物之理,在虚灵明觉、神妙不测的功用方面,心与天地可以说是一样的。

当有人问他:“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何如?”许衡回答说:“便 是一以贯之。”所谓一以贯之,是指一理贯通万物。此外,许衡又说“心 之所存者理一”。很清楚表明,许衡是认为理存于心中,亦即所谓心具理, 而不是心即理。事实上,许衡说过“天即是理” “性即是理”,但从没有说过“心即是理"。

总起来看,许衡对心与物、心与理关系的论述,并没有超出心具理的涵义,因此,许衡所主张的不是“心即理"或“心即天"式的以心为本体的心 本论,而是“性即理”这样的理本论。

2. 认识论

明人曾评论说:“鲁斋力行之意多”,“盖真知实践者也”。的确,许衡十分重视“践行”,不过,他又强调力行必须有真知,只要知得真,就能行得力。在知行问题上,许衡的看法比较复杂,对朱子的知行学说既有继承又有发挥,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知行是两事。许衡说:“世间只有两事,知与行而已。”他还以 《论语》首章为证:“以‘学而时习之'为始,便只是说知与行两字。”用

知与行这两个范畴概括人类认识与实践活动,这不是许衡的发明,自古而然,程朱理学尤其如此,不过,许衡关于知行二事的看法也有一些别出心裁 之处。比如,他认为《中庸》说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这 四件,“只是要个知得真”,然后才有“笃行之” 一句。又如,他把孔子描 述自己一生过程的“不惑” “知命” “耳顺”都理解为“知”,认为其间只有 “精粗浅深之别”,而“从心”“不逾矩”则属于“不勉而中”。他还提出, 《大学》中所说的“穷神”就是知,而“知化”则是行:“在《大学》,穷神 是知也,知化是行也。穷尽天地神妙处,行天地化育之功。”许衡喜欢把 事情的过程分成知行两截,在这一点上,他也存在后人所批评的程朱析知行 为二事那样的问题。

其二,真知力行。许衡对这个问题论述得比较透彻。首先,他指出,“知”的目的是“为吾躬行之益”。这又可以分两方面来说。一方面,知是为行而知,也就是说,知是行的内在根据和原因,知了方能行,不知则不能行。当有人说依理行事多不乐时,许衡回答说:“天下只问是与不是,休问乐与不乐。若分明知得这壁是,那壁不是,虽乐亦不从也。”这就把道德践履视为行其当然,从而与快乐主义划清了界限。许衡又说:“学问思辨,既有所得,必皆着实见于践履而躬行之。”另一方面,行是行其所知。行依 赖于知,只有知之真,才能行得力。反之,行之不力,是由于知之不真。他 相信:“凡行之所以不力,只为知之不真;果能真知,行之安有不力者 乎?”知而不行,只是未真知;若果知得真,必能行得力。“精微义理,入于神妙,到致用处,是行得熟,百发百中。”简言之,为行而知,行其所知,知与行二者是相互联系的。其次,“行”的准则是“顺于理”。许衡主 张“一切顺理而行”,一旦如此,就能产生佛家所说的“如意宝珠”那样的效果,“有所欲为,无不如志”。在是否“顺理而行”的问题上,又有“反身而诚”与“强恕而行”的区别,“反身而诚"是“气与理合为一",“强恕而行”是“气与理未合”。许衡所说的气相当于感性、欲望,理则表示理性、意志;“气与理合”即意味着感性与理性、欲望与意志统一。对道德主体而言,“强恕而行”多少有些勉强之意,在此阶段,主体虽然认识到理之 当行,但还没有做到将此规范化为自身的德性,从而心甘情愿去完成。而 “反身而诚"是更进一步,应然之理与主体的意愿已合而为一,主体虽然是依理而行,但却好像发自自己的本性,自自然然,顺顺当当。在伦理学上, “强恕而行”相当于自觉阶段,“反身而诚”相当于自愿阶段。许衡能够意识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注意到道德实践过程中自觉与自愿原则的结合,是有意义的。

其三,知行并进。许衡主张“知与行,二者当并进"。这个观点在他的 知行学说中占有重要位置。许衡的知行并进说可以看出朱子“知行相须,并进互发”说的影子。不过,从理论表述来看,许衡的观点似乎是有鉴于前人 知行理论的得失而提出的独立见解。首先,他的这个命题是通过讨论“横渠教人以礼”和“程氏教人穷理居敬”直接导出的。其次,他的结论是从对比张栻和程颐二人知行观中导出的。他认为,“南轩意于行字上责得重,谓‘人虽能知,不能行也’。程门取人,先论知见,次乃考其所为。伊川自少说话便过人,常言‘人专论有行,不论知见’。世人喜说:‘某人只是说得行不得',正叔言:‘只说得好话亦大难,好话亦岂易说?’吕原明谓二公远过众人者,皆此类。”张栻重行,程颐重知,许衡肯定二人所见均有过人之处, 言下之意,要兼取二人之长,知行并重,不可偏进。他在解释《论语》当中 “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时,曾经这样说道:“世间只有两事,知与行而已。诲之使知,劳之使行,其忠爱无穷焉。爱焉而勿劳,则骄易流于恶;忠焉而勿诲,则妄行犯于过咎,反有害于忠爱矣。”意思是,对于 “忠爱之道”,也要知行并进,以便相辅成德。

总之,许衡分知行为二事,又提倡真知力行、知行并进,这些构成许衡 知行说的主要内容,而这个学说在后世又以重视践履即“力行”的特点 著称。

3. 伦理学

理学家普遍关心人性问题,许衡也不例外。他的人性论观点虽然直承程、朱,但在揭示人性内涵、解释人性善恶、提倡人性修养等方面也提出了 一些独到的见解,值得注意。

许衡提出:“‘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是本然之性,气是气禀之性。……仁义礼智信是明德,人皆有之,是本然之性,求之在我者也,理一 是也。贫富、贵贱、死生、修短、祸福,禀于气,是气禀之命,一定而不可易者也,分殊是也。……性者,即形而上者,谓之道,理一是也。气者,即形而下者,谓之器,分殊是也。”

这段论述包含了许衡在人性内涵问题上的重要见解,有几层意思。首 先,性“合虚与气”,有“本然之性”与“气禀之性”之分。“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本是张载的说法。当许衡把“虚”解释为“本然之性”时,这里的 “虚”就不再指太虚之气,而是指“理”,下文“本然之性……‘理一'是 也”说得更加清楚,已非张载原意,而与朱子说的“虚只是说理”相同。其次,“本然之性”是人人都具有的“明德”,即仁义礼智信五常之性。第三, “气禀之性”禀于气,是天命不可易者,故又称为“气禀之命”,这是不可改 变的命运。第四,“本然之性”与“气禀之性”实即理一与分殊的关系。前 者是性,是理,是道,亦即形而上者;后者是气,是器,亦即形而下者。前者是理一,后者是分殊。

可见,许衡将人性划分为“本然之性”与“气禀之性”,认为前者是 “人皆有之”的“明德",后者是“一定而不可易”的“天命”。其实,如果

严格而言,只有前者才是性,后者实际上只是气,许衡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层。

以仁义礼智信作为本然之性,这与朱子的看法没什么两样,许衡的独特 之处在于他用“理一分殊”的观点来区分“本然之性"与“气禀之命”以及 性与气。

与很多宋代理学家一样,许衡也相信性善。他还试图从“气禀”和“物 欲”两方面对人性中的恶做出解释。由此主张变化气质,而气质的变化只有 靠修养才能实现,所以许衡非常重视人性修养问题。在修养论上,许衡继承了程朱的方法,提出一套所谓治心之术。许衡所说的“治心之术”其实就是持敬、存养、省察的修养方法。许衡还依据《中庸》提出了另外两件“养性”工夫,那就是存养与省察。关于存养,这是对于行为发生以前的要求, 即所谓“静时德性浑全要存养”。许衡说:“盖不睹不闻之时,戒慎恐惧以存之,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之须臾离道。此所谓致中也,存养之事 也。”“存养”不是“将人性上元无的强去安排裁接”,而是保持人心中原有的“天理”,做到“操而不舍” “顺而不害”。关于省察,这是对于行为发 生时的要求,即所谓“动时应事接物要省察”。许衡说:“人所不知而己所独 知者,一念方动之时也。一念方动,非善即恶,恶是气禀人欲,即遏之不使滋长。善是性中本然之理,即执之不使变迁,如此则应物无少差谬。此所谓致知也,省察之事也。”许衡所说的省察,就是抓住内心刚刚萌动的念头, 区分是天理还是人欲,如果合乎天理则存之不去,如果属于人欲则立即“斩去",以免自己的言行失之偏颇,有违“中道”。

可以看出,许衡所追求的,仍然是传统儒家那种期望通过修身而实现治 国平天下的社会目标。这种思想,在历经长期战乱而造成社会道德水准普遍下降的元初社会,无疑是有建设意义的。

由于许衡不重视追求“性命之奥”,故其理学思想的深度有限。后人评价说:“文正兴绝学于北方,其功不可泯,而生平所造诣,则仅在善人有恒之间,读其集可见也。”这个分析是中肯的。

虽然许衡在理论上并无太大贡献,但在理学教育上却有很大成就。他长期主持国子学,门生弟子甚众,其中自不乏理学名臣,姚燧与耶律有尚即其著者。

姚燧(1238—1313),字端甫,后人称牧庵先生。时人柳贯曾评价说: “乃若先正许魏文正公之在吾元,实当世祖皇帝恢拓基图之始,倡道明宗, 振起来学。一时及门之士,独称集贤大学士姚公燧为能式纂厥绪,以大其 承。” “他日良史执笔以传儒林,则公在文正之门,岂直侪之游、夏而已 也。”这是说,姚燧在许衡门下最能光大其学。子游、子夏在孔门以文学称,姚燧在元代号称文章大匠:“为文闳肆该洽,豪而不宕,刚而不厉,春 容盛大,有西汉风,宋末弊习,为之一变。盖自延祐以前,文章大匠,莫能 先之。”但柳贯认为,姚燧在许门的地位非子游、子夏在孔门可比,这是 因为,姚燧虽擅长为文,但对于理学也有很深造诣。姚燧的著作为《牧庵 集》。姚燧对《易》情有独钟,认为《易》所讲的是天人合一之道。他发挥 《易传》感通化育的思想,提出人与自然相互依赖甚至人能改造自然的观点: “天地氤氲,万物化醇;阴阳妙合,万物化生。天地固以和应矣,何应非感?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皇极茂建,两旸时若。圣人固以中感矣,何感非应? 应者非先,感者非后。天地、圣人,盖相为因成尔。” “阴阳阖辟,我转其 机;寒暑推迁,我总其运。” “吾之道无非天地之道,吾之宜无非天地之 宜。”姚燧用气化解释自然,用道化解释人事,道能主宰气,而圣人又能 掌握道:“有道斯有气。道降而气,其在天地则为阴阳之运,其在圣人则为 中节之和。气统于道,其在天地则为阴阳之粹,其在圣人则为未发之中。天 地以气运,则有上下交通之妙,气即道之流行焉耳;圣人以道运,则有材成 辅相之功,道即气之主宰焉耳。” “大抵有气化之泰,有道化之泰。气化之 泰,一天地之和也;道化之泰,一圣人之中也。若不相关也,而实相因;若不相与也,而实相为用。” “成气化之泰者在天地,而开道化之泰者在 圣人。”

耶律有尚(1246—1320年),字伯强,山东东平人。在许衡任京兆提学 时,他就跋涉千里前来受学。许衡任国子祭酒设十二斋长,他亦在其中。许 衡辞归,他任国子助教,最后又领学事,前后五居国学,教国子监三十年, 是许衡教育方针的忠实执行者,坚持以理学教学,史称“其立教以义理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为先,而践履必端悫。凡文词之小技,缀缉雕刻,足以破裂圣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

(二)静修学派

刘因(1249—1293),字梦吉,河北容城人。因慕诸葛亮“静以修身” 之说,名其斋为“静修”,后世遂以静修先生称之。在精神气质上,刘因属于理学家当中追求洒落境界的那一路人物,如周敦颐、邵雍、程颢。不过, 刘因的学术在根本上还是朱子一脉。他对“四书”学有很深造诣。刘因的 《四书集义精要》是对朱子有关“四书”诠释的精选。朱子有关“四书”的论说甚多,《集注》之外,尚见于《语类》《文集》,朱子生前来不及将它们订归于一。朱子殁后,卢孝孙取《语类》《文集》所说,辑为《四书集义》, 凡一百卷,数万言,读者颇病其繁冗。刘因择其指要,删其复杂,勒成此 书。元至顺年间,曾由官方刊刻颁发全国学校。四库馆臣对此书评价甚高, 称:“其书芟削浮词,标举要领,使朱子之说不惑于多歧,苏天爵以简严粹 精称之,良非虚美。盖因潜心义理,所得颇深,故去取分明,如别白黑,较 徒博尊朱之名,不问已定未定之说,片言只字,无不奉若球图者,固不同矣。”由此可见,刘因不同于一般的惟朱子之论是从的学者,而是有所研 究,从而有所鉴别。《精要》一说三十五卷,一说三十卷,而四库全书所收 者为二十八卷本,至《孟子•滕文公上》第五章“墨者夷之”而止,并非完帙。其中,一到四卷是《大学》部分,五到二十五卷为《论语》部分,二十六到二十八卷为《孟子》部分,而卷九、卷十、卷二十、卷二十一等四卷又阙,实际上只有二十四卷。

刘因的文集,四库全书收录《静修集》二十五卷,《续集》三卷。文集 反映出刘因的理学思想。在具体观点上,刘因不完全是述朱,而是注意吸收其他各家的观点,像张载的气论、周敦颐与邵雍的象数学等都进入他的视野,表现出一种学术大家的风范。但在基本立场上,刘因都是捍卫朱子的, 其为元代朱子学重镇,无可怀疑。

1.理气论

刘因早年接受程朱的理一元论,认为天地万物从一个共同的根源产生, 并且可以归结为同一个原理:“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爰执厥中,散为万事。 终焉而合,复为一理。天地,人也;人,天地也。圣贤,我也;我,圣贤 也。”刘因所说的“理一”或“一理",可以理解为统一的本原和无所不包 的法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将天地与人,我与圣贤等而视之。这个统一的本原有时也被他径称作“一元”:“万古堂堂共一元,欲于何处觅天根。试 从开闭中间看,始觉乾元独自尊。(自注:闭物之后有亥,开物之前有丑, 惟子正在开闭之中,其象可见。)”

刘因用这种理一元论为人可以成圣提供根据。按照他的理解,一般人之 所以有望成为圣人,是因为,在本质上,一般人与圣人没有什么两样:“子 受天地之中,禀健顺五常之气。子之性,圣之质;子之学,圣之功。子犹圣 也,圣犹子也。”而人和物对理的接受不同:“人之所钟,乃全而通;物之 所得,乃偏而塞。偏而塞者,固不可移。全而通者,苟能通之,何所不至矣。”人在接受理时比较全面并且上下打通,而物则有所偏差并且往往不 够通畅。上下打通,就能成圣成贤,无所不至;上下不通,则僵化凝固,无 法超越自身。从“全” “偏” “通” “塞”的角度讲人物之别,理学一贯有之, 如张载即说:“凡物莫不有是性,由通蔽开塞,所以有人物之别,由蔽有厚薄,故有智愚之别。”

在刘因看来,天地万物都由气构成,气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类,此即气 类。刘因关于气类的思想比较独特,有三个要点:一曰气相作用,二曰同气相通,三曰气不孤生。

气相作用 这又表现为同气相吸与异气相斥两个方面。所谓同气相吸, 是指,如果某两个事物的气属于同一类,那么,这两个事物就会相互感应, 乃至相互召唤。刘因是在评论孔子获麟一事时谈到这一原理的:“夫获麟, 仲尼作《春秋》所书之一事尔。而《春秋》之义非居所系于此者,欧阳氏固已言之于前矣。然春秋之时,仲尼实天理元气之所在,而与浊乱之气数相为 消长于当时。如麟者,则我之气类也。其来也,固非偶然而来也。然而,斯 气之在当世者,盖无几焉。在彼之气足以害之,在此之气不足以养之。由麟 可以卜我之盛衰,由我可以卜世运之盛衰,而圣人固不能恝然于其获也。谓之致麟,可也;谓之感麟,亦可也。皆理之所不无者。”这是说,孔子与麟的相遇是同类之气相互吸引的结果。所谓异气相斥,是指,气不属同类的事物之间相互排斥,至少不相亲近。刘因是从反面说明这个原理的。通常, 人与物的气能相互影响,所谓“心之机一动,而气亦随之。迫火而汗,近冰而慄,物之气能动人也。惟物之遇夫人之气亦然”。但如果人能控制自己 的气不外射,就能与物相安无事,“盖人之气不暴于外,则物之来不激之而 去,其来也,如相忘;物之去不激之而来,其去也,亦如相忘。盖安静慈祥 之气与物无竟,而物亦莫之櫻也”。善用这一点,不仅可以在与物接触时 做到人不为物所伤,同时,还可以使物成为人的朋友:“平吾之心也,易吾之气也,万物之来,不但一蜂鼠而已也。”

同气相通刘因懂医学,常读医书。中医用药遵循同类原则,刘因认为 其根据是同气相通的原理:“人禀是气以为五脏百骸之身者,形实相孚而气亦流通。其声色气味之接乎人之口、鼻、耳、目者,虽若泛然,其在我而同其类者,固已吻焉而相合,异其类者固已拂然而相戾,虽其人之身亦不得而 相知也。如饮药者,以枯木腐骨荡为齑粉,相错合以饮之,而亦各随其气类而之焉,盖其源一也。故先儒谓木味酸,木根立地似骨,故骨以酸养之;金味辛,金之缠合异物似筋,故筋以辛养之。咸,水也,似脉;苦,火也,似 气;甘,土也,似肉,其形固已与类矣,而其气安得不与之流通也。推而言 之,其吉凶之于善恶,亦类也。”中医根据五行之说将气分为五类。这五 类气在人体和自然界中都有分布。当某一类气不足时,人体就会发生疾病, 这时就需要从自然界中采集跟它属于同一类气的物事来进行补充,因为属于 同一类气,人体不会产生排斥而能吸收。如果把“气”换成“元素”,气类 的说法与现代的元素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只是,囿于时代,刘因用来 判定气类的标准主要是形似甚至主观联想,这就使他的气类说失之于肤浅 粗疏。

气不孤生 刘因注意到,自然界中事物相互牵制形成生态平衡:“岭南 多毒,而有金蛇白药以治毒;湖南多气,而有姜、橘、茱萸以治气。鱼、 鳖、螺、蚬治湿气而生于水,麝香羚羊治石毒而生于山。”他认为,这其中包含着气不孤生的原理:“盖不能有以胜彼之气,则不能生于其气之中。 而物之与是气俱生者,夫固必使有用于是气也,犹朱子谓天将降乱必生弭乱 之人以持其后。”这里明确显示,刘因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来源是朱子。

2.象数论

刘因文集中有好几篇谈到象数问题。《椟蓍记》一文用邵雍之说论蓍数、 象卦之理,自称“此皆自夫一行邵子之说而得之”,并能运用此说分析有关 观点:“知此,则知夫误推一行三爻八卦之象谓阴阳老少不在乎过揲者为昧 乎体用之相,因而误推邵子去三用九之文谓七八九六不在乎卦扐者,又昧乎源委之分也。”他还解释了朱子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然而朱子犹以大衍为不自然。于河图而变揲之左可以形右,卦画之不可以形上者。又以为短于 龟其三索之说,则一行有成。说既取之《本义》后,复以为不必然。而卦之 阴阳之奇偶,画与位合,则《大传》有明文,既著之筮说,而不明言于《启蒙》,是又恐后人求之过巧而每遗恨,不能致古人之详也。”

《太极图后记》一文则详辨周敦颐的太极图为其自作而非有所授受,基 本观点大体承自朱子,但也有他自己的发挥,主要是认为周敦颐与邵雍之学 原理相通:“周子、邵子之学,先天、太极之图,虽不敢必其所传之出于一, 而其理则未尝不一;而其理之出于河图者,则又未尝不一也。夫河图之中 宫,则先天图之所谓无极,所谓太极,所谓道与心者也。先天图之所谓无 极,所谓太极,所谓道与心者,即太极图之所谓无极而太极,所谓太极本无 极,所谓人之所以最灵者也。”

《河图辨》一文更历数河图之数与先天图之相对应者:“夫河图之中宫, 则先天图之所谓无极。所谓太极,所谓道与心者,即太极图之所谓无极而太 极,所谓太极本无极,所谓人之所以最灵者也。河图之东北阳之二生数统夫 阴之二成数,则先天之左方阳动者也。其兑离之为阳中之阴,即阳动中之为 阴静之根也。河图之西南阴之二生数统夫阳之为二成数,则先天图之右方巽四坎艮五坤六者也。先天图之右方巽四坎艮五坤六者,即太极图右方阴静者 也。其坎艮之为阴中之阳者,则阴静中之为阳动之根者也。河图之奇偶,即 先天太极图之所谓阴阳。而凡阳皆乾,凡阴皆坤也。河图、先天太极图之左 方皆离之象也,右方皆坎之象也。是以河图水火居南北之极,先天图离列左 右之门。太极图阳变阴合而即生水火也,而《易》之为书,所以首乾坤终坎 离,终既济未济。而先天之为图,中孚、颐、小过、大过,各以其类而居于正也。如是,则周子、邵子其学虽异,先天太极其源虽殊,而其理未尝不 一,而其所以出于河图者,则又未尝不一也。”河图、先天图、太极图, 本是三种不同来源的图,它们之间的关系,历来众说纷纭。刘因的看法是, 三者可以整合为一。他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以理观之。他的数学因此呈现出浓重的理学色彩。

《河图辨》还用大量篇幅讨论了河图的有关争议,刘因力主朱子之说, 谓“河图之说,朱子尽之矣。后人虽欲议之,不可得而议之也。然其自私者 必出于己而后是,是以致疑于其间者尚纷纷然也。有指伏羲八卦次序为之者,有指先天图而为之者,亦有主刘牧而疑朱子取舍之误者。近世大儒又有 自画一图为之者”。一一辨其不合,最后总结说:“夫前之所论,皆托言出于希夷而不合乎邵学者也。若朱子发、张文饶又求之邵学而失之者也。若夫 朱子,则极邵子之大,尽周子之精,而贯之以程子之正也,后人恶得而 议之?”

刘因对朱子学术观点的捍卫与继承,表明他对宋代理学的了解和吸收已 经达到比较高的程度。天假以年,他在比较全面地继承宋代理学的基础上也 许会做出一个更大的综合。

刘因与许衡并称元北方两大儒,被认为是“元之所藉以立国者”。虽然享年不永,所及不远,时人对刘因还是有很高评价,欧阳玄为其作像赞 曰:“微点之狂,而有沂上风雩之乐;资由之勇,而无北鄙鼓瑟之声。于裕 皇之仁,而见不可留之四皓;以世祖之略,而遇不能致之两生。乌乎!麒麟 凤凰,固宇内之不常有也。然而一鸣而《六典》作,一出而《春秋》成。则 其志不欲遗世而独往也明矣,亦将从周公、孔子之后,为往圣继绝学,为来 世开太平者邪!”赞词指出,刘因虽然连元世祖也不能招致,但其本意却 并非要做遗世独立的高人,从刘因积极从事经史研究这个情况来看,他是有 着周公、孔子那样崇高的文化理想的。刘因在世时弟子不多,在他死后,安 熙以私淑弟子自居,安熙又传苏天爵,刘因之学得以接续。

安熙(1270—1311年),字敬仲,号默庵。幼承家学,后闻刘因之学而 欲从之,未及造门而刘因已卒,遂从刘因门人乌冲(字叔备)“问其绪说”, 录其遗书而还,潜心钻研,终身服膺,著作多佚,今存有《安默庵先生文集》。安熙治学,“一以(刘)因为宗”,像刘因一样,他在经学上也推崇朱子。他曾校订过刘因的《四书集义精要》,而有《四书精要考异》。当有人攻击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时,他起而捍卫:“朱夫子以为道之不明,由说 经者不足以得圣贤之意。于是竭其精力,作为传注以著明之。至于一字未安、一词未备,必沉潜反复,以求至当而后已。故章旨字义莫不理明辞顺, 易知易行,所以妙得古人本旨于数千载之上。其间于天命之微、人心之奥, 可谓极深研几,发其旨趣而无所疑矣。”他还仿《四书集义精要》体例撰集了《诗传精要》,自述写作缘起说:“近因看《诗传》(即朱子《诗集传》——编者注),亦欲取《朱子文集》及语录之言,凡涉论《诗》,有与 《集传》相发明者,依《精要》例写出,以便初学,亦似有益。”此外,他 还打算仿朱子《通鉴纲目》写一部《春秋》学著作,节取《左传》和秦汉以 来诸家《春秋》说,“以类相从,各附本句”,“其大旨一以朱子为本,而达于张、程,以求圣人之意”,以使治《春秋》者“有以考传”,治《左传》者 “亦知有经”。

苏天爵(1294—1352),字伯修,后人称滋溪先生。少从安熙游,后入 国子学,累官至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文集为《滋溪文稿》。因年轻时跟安熙 学习过,苏天爵终生以师礼待之,在安熙死后,为其作《行状》《墓志铭》, 并编辑《默庵文集》,“拳拳于其师之遗书”。因安熙之故,对刘因也很敬仰,盛赞后者“以高明之资,躬圣贤之学,道德风采,耸动四方”。苏天爵长于史学,曾三居史职,预修武宗、文宗《实录》,又自撰《元朝名臣事 略》,辑《元文类》,被称为“身任一代文献之寄”。元末灾异屡现,他根据 儒家的天人感应理论向元廷发出警告:“盖闻应天以实,不以文;动人以行, 不以言。此自昔国家消弭天变,感格人心之至计也。……迩者,日月薄食,星文示变。河北、山东旱蝗为灾,辽阳、江淮黎民乏食。方此春夏之始,农 人播植之时,灾异若此,岁事何望?夫天之变异,盖不虚生,将恐人事有乖 和气。当是之时,国家正宜访求直言,指切时政。”苏天爵还有较强的疑经精神,如他在读朱子《诗集传》和吕祖谦《读诗记》时就产生了对《诗 经》的一些疑问,他对孔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的说法加以质疑:“由今观之,所正者独《豳》以下诗也,而《雅》《颂》何 尝不得其所乎?若曰左氏后出,而作传者何独《豳》之下《雅》之上不得其 次欤?”他进而对孔子删《诗》的说法也表示怀疑:“当季札之聘鲁,请观 周乐,于时夫子未删《诗》也,自《雅》《颂》之外,其十五国风尽歌之。 考之今三百篇及鲁人所存,无加损也。其谓夫子删《诗》者,果可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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