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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朱熹讲学建阳,讲封建的“仁义”道德,对建阳社会风气的影响甚大。宋之后,建阳百姓勇于为善,后进遇长者退让,患难相助,历来传为美谈,事迹见于历代建阳旧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社会风气发生深刻变化。 建阳初,全县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反对封建买卖婚姻,提倡自由恋爱,婚事新办;热爱国家,热爱集体,互助友爱,蔚为风气。 60年代,广泛开展学雷锋、学王杰活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为人的事迹不断涌现。1965年7月,水吉民主小学青年教师萧安全为抢救溺水学生,献出自己生命,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1967年10月,建阳庵山发生特大火灾,全县总动员,参加救火的人数以万计,黄本富等6人在救火中英勇献身。 80年代初,经过拔乱反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继而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文明礼貌月”活动,干部群众移风易俗,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1982年,有11对青年男女争得婚姻自主,解除包办买卖婚姻的婚约;57户关系紧张的夫妻,经调解,重新和好;13位被遗弃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1983年,建阳徐市发生龙卷风,徐市小学女教师冯细珠临危不惧为抢救学生献出青春,被追认为烈士;城关老菜农赵咕仔、徐巧妹夫妇不要儿女供养,自食其力,还省吃俭用,从1985年起多次踊跃救灾,共买新被、新棉絮百余床,周济五保户,受灾户。1988年4月的一天傍晚,建阳三中学生汤志伟在童游公路上拾到一个包,内有现金1300余元、一本存折(存款530元)、发票、化肥票、证件等,在其母徐月华的陪同下,立即到建阳三中要求寻找失主,第二天便及时将失物送到失主手中。为此,县教育局予以通报表彰。老干部张永胜,经常在西桥新村自己住宅周围打扫巷子、马路,保持环境卫生。同年,回龙乡半天霄村个体户龚水源,为解决村里群众吃盐问题,每月到乡里购进食盐,照进价出售,倒贴运费。 建国后,改变了旧社会“有男不当兵”的习俗,拥军优属成为风气。爱国拥军的胡雪梅,先后送4个儿子参军。军人家属、复退军人都受到人民政府优待。黄坑乡坳头村还按月发给复退军人荣誉费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