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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宋慈41岁,授任赣州信丰县主簿。此时离他第一次授官,头尾已有十年。 宋慈接到任命后,立即风尘仆仆地赶往信丰县就任。为了这一纸任命,他实在等待得太久了,所以急于上任,想有所作为。 在当时,主簿仅是县令属下掌管文书的僚属,即负责起草一些文件、管理档案、以及各种印章等,相当于现代的秘书。然而,是金子总会发光。就是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岗位上,宋慈很快就崭露了头角。 一天早晨,宋慈随县令出城巡视,路过东门街时,听到一个泼妇在骂街,骂的尽是些诅咒人的恶毒话。 傍晚,宋慈他们回城的时候,又听到那泼妇在骂街。 县令听了眉头紧锁,问身边的衙役:"她这样恶毒诅咒是为了什么?" 衙役回答:"她是因为鸡丟了,在诅咒偷她鸡的人。" 县令下令,将与泼妇为邻的十几家妇女都带到县衙,他要审理这一偷鸡案。 当十几名妇女被带到县衙后,县令厉声说:"你等为妇人,为何不守清规,偷鸡摸狗,甚是可恶。是谁偷了,自认的只赔一只鸡;若不认,我一会审出,定当问罪。" 可过了好久,仍然没人肯承认自己偷了鸡。 这时,宋慈对县令耳语了几句,县令听了大喜。 宋慈叫衙役取来十三根稻草茎,斩得一样长呈上。宋慈对众妇人说:"我年轻时学过茅山道法,专捉偷鸡贼。"他用手在稻草茎上画数字,然后叫众妇人站齐,不许交头接耳,让衙役给每人分一根稻草茎,并说:"此草心上有数字,你们把它藏在袖中一刻。若是盗鸡者,草长一寸;如未盗者,草依旧。" 其中有一妇人听了心虚,害怕其稻草茎能长,便偷偷地用手折短,约有一寸。 过了一会,宋慈让衙役逐一收回稻草茎,一比较,大家的依旧一般长,只有那妇人的稻草茎短了一寸。 宋慈问道:"此妇谁妻?" 衙役回答:"此妇龚氏,夫名富教四。" 宋慈喝道:"龚氏,你昨晚偷的鸡今天还在吗?" 龚氏忙说:"小妇人并未偷鸡。" 宋慈说:"既未偷鸡,为何将稻草茎折短?还不从实招来,免得加重处罚。" 龚氏不得不招供:"鸡昨天就吃了,现在只剩下两鸡腿。" 宋慈又问:"既然还有鸡腿在,放在何处?" 龚氏回答:"放在房中小厨内。" 县令立即令衙役前往她家,搜出鸡腿,并捉拿她的丈夫富教四来,将夫妇二人每人重打二十大板。并令富教四鸣锣呐喊,将此妇游街示众。又差二衙役手执荆条,如果富教四不喊叫,就将荆条重打。无辜妇女各令回家。满城百姓无不悦服。 此后,城中再也没有发生此类偷盗之事。而县令只要遇到难断之事,也都要向宋慈咨询,总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