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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庆元年(公元1125年),宋慈40岁,仍闲居建阳童游里家中。这年十月,刘克庄到建阳任县令。说起来,两人颇为有缘。 首先,刘克庄与宋慈师出同门,也是真德秀的弟子。 嘉定初年(公元1208年),刘克庄慕名前往京都太学,向真德秀请教如何写文章。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刘克庄因与上司政见不合,辞官回乡闲居。当他听说真德秀回乡为母守孝,在浦城讲学,便立即前往,拜在真德秀门下。 其次,刘克庄也是理学人士。 刘克庄的父亲刘弥正,是知名的理学人士,对朱熹推崇备至。受家庭影响,刘克庄从小就对理学耳濡目染,后来又师从真德秀,不仅学习诗词创作理论,也学习理学。 第三,两人年龄相仿,刘克庄仅比宋慈小1岁。 因此,两人一见如故,结为好友。 宋慈十分欣赏刘克庄在建阳的所作所为。如刘克庄上任不久就恢复了建阳义仓。几十年前,县里设立义仓,贮米四千石,用来平抑粮价及赈灾。刘克庄到任后,发现义仓存米不足八百石,一旦遇到饥荒将无米可卖,于是募资三千两银子,购米三千多石,恢复了原有规模。为使后任县令能将此项善政继续下去,他在仓门上亲书一副对联:“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对此,宋慈评价说:民以食为天。刘克庄一到建阳,就募资恢复义仓,为民备留饭碗,尽现“父母之心”,又戒后官再续善政,真是“仁人之言”。 对于宋慈的才识,刘克庄也是相当敬重。宋代以仁治国,频繁施行大赦制度,赦免了大量的罪犯。对此,宋慈很有意见,他主张“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 起初,刘克庄并不理解宋慈的这一主张。他问宋慈:“大赦,是历代帝王彰显恩德、抚慰民心、维护统治稳定的重要手段。兄长为何对它不以为然呢?” 宋慈解释说:“虽然大赦可以达到收买人心、换取一时安宁的目的,但滥用大赦会大大削弱法律的尊严,降低刑罚的一般预防作用。因为大赦不问犯罪人的悔过状况,只是根据政治需要在一定时刻宣布一概消除罪与刑。这样,犯有同样罪行的人在犯罪时间上略有差别就会受到截然不同的待遇,造成犯罪人处遇实质上的不平等。而且,大赦本身就有很大的副作用,让一部分尚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人回到社会重新犯罪,威胁社会治安;使潜在的犯罪人受到鼓励,增强其侥幸心理,降低了刑罚的威慑效果。” 宋慈所虑非虚。如宋代帝王在举行祭祀大典时,会实行大赦,称“大礼赦”。由于朝廷的祭祀大典有规律可循,一些奸猾之徒会预期在朝廷大礼赦之前犯下罪行,而后通过大礼赦得到宽免。 所以,对于宋慈的这一主张,刘克庄非常赞同。 (梁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