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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回家乡来、助乡村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办〔2025〕14号),聚力实现“招引万名青年”目标,构建“百人进村、千人入园、万人兴城”的青创生态体系,特制定以下措施。 激发创业活力 引导青年投身一线 1 创业激励叠加法 对返乡青年到我区重点村创业且投资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创业生活补贴,最高连续补助6个月。 对入乡创业青年首次在我区重点村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在我区重点村租用经营场地的入乡青年初创企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实际支付年租金的50%,给予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2 培训赋能成长法 根据入乡青年需要,免费提供电商直播、短视频剪辑、互联网营销等各类创业培训,支持和鼓励入乡青年参与“马兰花”创业培训、潭阳青年夜校、高素质农民培训等。 对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且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最高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3 见习用工降本法 优先将入乡青年创立的企业设立为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可申请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降低创业用工成本。 搭建就业桥梁 赋能青年持续成长 4 实习储备育才法 聚焦企业用人需求,整合“扬帆计划”与“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资源,每年推动辖区内相关民营企业(医卫产业、竹产业及“三滴油”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及限上零售企业)通过“扬帆计划”和“返家乡”平台发布一批面向高校学生的实习岗位,并在实习期间为实习生发放500元/月的实习补贴(每人累计补贴不超过3个月),相关补贴由区财政承担。 对上岗实习学生,纳入“人才信息库”,优先推荐至辖区内乡村振兴公司、青年创业企业等就业。 5 求职补贴激励法 对在毕业学年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到我区重点村就业的可放宽至3个月)的中专以上学历建阳籍或南平属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6 稳岗励才扎根法 对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首次入乡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按技能等级(职称)给予每人500-1000元/月就业岗位补贴,最高补助24个月。 7 技能提升奖励法 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入乡就业技能人才,按等级给予500-3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优化服务保障营造近悦远来氛围 8 服务专员护航法 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返乡青年服务专窗”,提供政策咨询、补贴申领等服务,并在入乡青年所在乡镇同步配备“返乡青年服务专员”,对入乡青年项目落地、政策兑现、资源流转、住房申请等环节出现的难点堵点,主动介入、限时协调解决。 适时推出青年人才疗休养班,以暖心服务为留潭青年人才持续“充电赋能”。已入乡创业并实现项目落地的优秀青年优先纳入“4+N”全民健康医防融合网格化服务体系。 9 安居保障暖心法 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支持不超过20万元的首付款。对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学生来潭求职创业且非建阳户籍、本人在建阳无住房、无就业创业记录的,可按照每人“一张床”的标准申请长达1年的免费住宿。 10 成长陪伴引领法 根据项目类型匹配创业导师,开展“跟踪陪跑”帮扶,提供创业项目指导。引导青年融入“七彩嘉禾”产业建设,深入挖掘七大色系青年创业典型,打造“青彩绽放·我与建阳共成长”青年品牌。对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人才,按规定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参与建阳区高层次F类人才自主评定,经认定为F类人才的创业者可享受我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本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团区委负责。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条件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