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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建阳区莒口镇湖桥村林业股份合作经营签约暨分红仪式举行,将本年度120万元“生态红利”分给327户村民。副区长梅晓飞,莒口镇党委、政府,建阳林业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阳区支行、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共同见证湖桥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
区领导在致辞中表示,林改之路,利在当下、功在千秋;乡村振兴,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湖桥村的实践充分证明,只要坚持党建引领、改革创新,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市场规律,就一定能让绿水青山持续释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希望全体乡亲们珍惜改革成果,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在签约式上,建阳林业集团与湖桥村签订新一批“林业股份合作经营”协议;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湖桥村授信3000万元,助力该村林业产业发展;莒口信用社向潘荣福、李典林等5位村民授信,支持林业股份合作经营。
在分红仪式上,12个村民小组长分批上台,领取各自小组的分红款;两位村民代表分享了参加林业股份合作经营的感想。 莒口镇湖桥村村民范良秋:“我是首批加入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的,没想到年底就拿到了首笔12万元的集体分红,我自家也分到了不少,这可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今年,我毫不犹豫扩大了林地合作面积,就是想跟着这个好模式好好干,争取赚更多收入。” 莒口镇湖桥村村民潘荣福:“一家可能分到七八千、万把块左右。因为有我们党支部引领,林业集团关心指导,我们也很放心,把这个山林全部跟林业集团一起合作,让我们林农真正感受到,绿水青山真正能变成‘聚宝盆’。”
近年来,莒口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关于“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湖桥村党支部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坚持“群众自愿、尊重历史、稳妥推进”原则,以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抓手,科学整合生态资源,有效破解了资源碎片化、经营低效化、融资难、生态价值难变现等深层次问题,为全区推动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扩面提质、实现规模化股份制经营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莒口镇湖桥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潘瑞威:“通过‘党建体检’这个机制,摸清村内的资源,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村民分散的林地,统一流转给建阳林业集团,与林业集团合作,让村民能拿到股金+分红+劳动务工的薪金,所以说,一份山可以得到三份收益。这次是我们第二次分红,去年9月份我们分红了12万元,是以小组为单位合作。今年,我们是整村合作,总共2035亩。”
作者:黄子荣 刘剑锋 通讯员:林晓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