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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21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日前遴选出了第一批30名福建省乡村振兴领军人才,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科技领域等五大领域。 我省高度重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专设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纳为福建省领军拔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下设的9个子项目之一,制定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根据该办法,遴选工作自2025年启动实施,计划遴选5批次150名左右乡村振兴领军人才。 对于入选者,我省将通过整合政策、资源、要素和平台,给予培养对象立体式、全方位服务保障。一是纳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认定资格条件,开展为期5年的培养支持,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培养期内从省级人才专项资金另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资金支持。二是常态化联系帮扶,将培养对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单位联系服务人才范围,指定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三是加强动态跟踪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军人才信息库,督促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服务,优先推荐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研究、技术交流和专家咨询论证活动,优先推荐培养对象担任国家和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团队成员。四是促进素质能力提升,培养对象属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职称评聘方面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五是搭建创业发展平台。支持培养对象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品种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观光园等。对培养对象创办的发展前景好、示范辐射作用强的项目,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水、用电、创业贷款、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