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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建阳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告
2025-04-07 09:21:25  作者:   来源: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肖练冰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为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和均等化,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面向全区户籍居民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对象

(一)具有建阳区户籍的居民(含在外地火化未享受当地减免政策的建阳区户籍的居民)。

(二)区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二、免费内容

遗体接运:免除普通殡葬专用车辆接运费。

遗体存放:普通冷藏费,馆内72小时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遗体火化:普通火化设备火化费。

骨灰寄存:免除自火化之日起1年内的骨灰寄存费。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死亡对象,由经办人(丧属或丧事承办人)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提供至建阳区殡仪馆办理免费申请手续并签订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建阳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

1.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免费对象(死者)生前有效证件,即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无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墓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无名尸经区及以上公安机关公告确认,并出具允许火化证明,免费手续由民政部门代为办理。 

(三)在异地死亡并在死亡地火化的,经办人先付费,后凭有效票据和相关手续材料到区殡仪馆按上述免费项目标准据实报销,超过部份不予报销。

四、其他事项

有关部门将严格审核免除对象资格,严禁出现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现象,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其他不符合免费对象规定条件的,不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已免除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本通告由建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建阳区殡仪馆咨询电话0599-56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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