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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迎春 在清代,立春前几天,县衙便派人塑造春牛和芒神仪像,置放于童游起春庵的牛亭中,准备举行迎春仪式。在立春日,县衙官员聚集起春庵牛亭,用牲礼果品致祭,恭迎春的到来。立春时刻过后,便将春牛和茫神接到县衙前供奉,以示这一年农事的开始,预兆五谷丰登,树木繁茂。此俗民国初年废。民间也有接春的习俗,在立春时刻,家家户户恭备年糕菜肴供春神享用,点香放鞭炮,迎接春到人间。建国后民间仍有接春习俗。 (2)开路 在秋收前,一般是农历八月秋分前后,农村为秋收运输方便,一般由一村或几村自行组织劳力参加修路或开辟新路。在封建社会,开路费用多出自地方庙产或公产,也有由当年丁户(生男孩)请大家吃饭,俗称“吃供”。费用还有来自个人捐赠、地方罚款收入。建国后开路一般由乡村生产单位组织进行,费用从乡村公益金开支。 (3)祭神农 在封建社会,每年农历十月初一,知县担任主祭官,率全县僚属祭神农,礼毕得在午时再行耕籍礼,知县持耒(音léi古代劳动工具),行耕时,由年满60岁的老农一人牵牛,二人扶犁九推九返。这种古代祭神农的仪式,反映封建时代重农思想,以及地方官员对农业生产的重视。民国初年,祭神农习俗废。 (4)行业习规 各行各业都有习俗。各行业老板雇用的工人、店员,一般叫他们为伙计,或称师傅;各行业收学徒一般不计工资,只供饮食。每年农历正月初七,老板照例宴请雇员和学徒,酒后由老板决定去留。学徒一般为期3年,若有过失,可能被遣送回家,或遭受打骂。3年后满师,转为店员,还要谢师。学徒与老板是劳资关系,往往又有师徒关系。当学徒,学手艺,一般都举行拜师仪式,向师傅送礼。从师3年,第一年先做勤杂事,跑腿,要听师傅的话,能吃苦;第二年才开始传手艺;第三年学艺出师后,才取得谋生技术,可以加入行会。 解放后,打破行会规矩,学徒习规被政府招工的法规所代替。民间有学徒工,师傅与学徒存在劳资关系。1986年改招合同工,取消学徒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