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建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林业局以及建阳林业集团四方协同配合下,建阳区“碳汇+生态司法”应用模式实现首个成功案例。 在区森林生态银行的办事大厅里,区法院、检察院、区林业局、林业集团见证了建阳林业总公司与刘某签署了一笔5000元的林业碳汇购买协议。据了解,刘某正是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案件的当事人。 建阳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审判员刘家慈:“首先这个当事人刘某是涉嫌非法狩猎罪,主要是这个当事人家里种了很多的稻子,他为了保护他的稻子,就在他的稻田旁边放了一些夹套,就猎捕到了一些野生动物,像野猪、白鹇,这些都是国家三有,或者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果去猎捕它们的话,都是会涉嫌犯罪的。” 案件发生后,区法院、检察院、区林业局与建阳林业集团四方,在办案过程中就多次进行沟通和探讨,最终采取“碳汇+生态司法”的应用模式,引导涉林案件的违法当事人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来实现对生态的替代性修复。 建阳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审判员刘家慈:“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也是当事人表示他自愿购买碳汇,首先第一点,购买碳汇也是一种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一种方式,第二,当事人购买碳汇,特别是来到我们建阳森林生态银行,也是能够对他起到一个警示教育的作用,增强他们保护生态的意识。” 建阳林业集团产业发展部部长章金龙:“这次法院、检察院和我们林业也一直在创新,如何把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能够做的更好,探索新的模式。” 近年来,建阳区通过创新“森林生态银行”机制,破除林改难题,针对森林生态产品价值难变现等问题,积极开发林业碳汇。林业集团作为建阳林业碳汇特许经营单位,带领林农共同发展碳汇,让林农手上的资源变资产变资金,增强发展信心。 建阳林业集团产业发展部部长章金龙:“2017年省上设定20个县市作为我们FFCER的碳汇试点县, 我们建阳也是作为20个试点县之一,在2017年就开发了第一笔建阳FFCER福建省的森林碳汇,当时产生净碳汇量是40万吨,同时,通过海峡交易中心卖了500多万。2017年到2022年,我们这个项目又有6万吨的碳汇量。” 据了解,“碳汇+生态司法”的应用模式,正是实现森林生态产品价值的又一新举措,是森林碳汇价值补偿在地方的探索推进,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进生态修复的多样化、系统化和专业化的具体体现。(吴淑媛 刘剑锋) |